各区(市、县)统计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贵州省统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统字〔2014〕36号),我局编制了《bet365网站怎么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并经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审核、批准,现予印发。
bet365网站怎么样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
bet365网站怎么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序号 |
违法 行为 |
设定处罚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
违法 程度 |
处罚裁量标准 |
实施 主体 |
备注 | ||||
1 |
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轻微 |
一年内首次发生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予以通报;对企业事业和其他组织并处以2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并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一般 |
一年内发生两次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予以通报;对企业事业和其他组织并处以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并处以2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严重 |
一年内发生三次及三次以上,且公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予以通报;对企业事业和其他组织并处以5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并处以6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2 |
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贵阳市统计监督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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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违法差错比例 |
对个体工商的处罚 |
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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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违法差错额在500万元以下 |
统计违法差错额在500万元-2000万元 |
统计违法差错额在2000万元以上 | ||||||||
轻微 |
1.在20%以下的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一般 |
2.在20%以上50%以下的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3.在50%以上70%以下的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2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4.应报数额为零的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2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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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违法差错比例 |
对个体工商的处罚 |
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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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违法差错额在500万元以下 |
统计违法差错额在500万元-2000万元 |
统计违法差错额在2000万元以上 | ||||||||
一般 |
5.未填报相关指标的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2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严重 |
6.在70%以上100%以下的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6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2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7.在100%以上的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2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100000元以上200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
8.统计违法差错数额不以货币计量的统计指标 |
不予处罚 |
参照以上标准,在最低处罚档次内给予处罚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3 |
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轻微 |
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0以下罚款; 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一般 |
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经责令改正后仍不改正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0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拒绝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0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严重 |
上述统计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0以上200000元以下罚款; 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4 |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一般 |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违法行为: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0元以上50000以下罚款; 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严重 |
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0元以上200000以下罚款; 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5 |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一般 |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违法行为,但未造成资料灭失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以下罚款; 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严重 |
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违法行为,造成资料灭失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0元以上50000以下罚款; 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6 |
迟报统计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轻微 |
一年内首次发生迟报统计资料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一般 |
一年内发生两次或两年内发生三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款; 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严重 |
一年内发生三次及三次以上或者两年内发生四次及以上迟报统计资料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迟报统计资料被告处罚后,不进行改正,仍然发生迟报统计资料的: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对个体工商户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7 |
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轻微 |
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设置不统一、不完整,填写不规范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一般 |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严重 |
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经责令改正后仍未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8 |
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 |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
轻微 |
初次聘任、作用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限期改正。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一般 |
在每年国家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认定后,仍继续聘请、任用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严重 |
拒绝改正,仍然继续聘请、任用的,对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9 |
涂改、转让、出租、出借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
一般 |
对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10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
一般 |
对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11 |
未按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在每年3月底前报送本单位变动信息 |
《贵阳市统计监督管理规定》 |
轻微 |
迟报基本单位情况表的,对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责令改正。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一般 |
迟报基本单位情况表,经催报后仍未按时上报的: 对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对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严重 |
迟报基本单位情况表,经责令改正后,仍然不改正的: 对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对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
贵阳市 统计局 |
法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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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应报数额”是指从事调查取证的政府统计部门对有关统计指标认定或核实的数额;
2.“统计违法差错数额”是指统计违法当事人实际报送的数额与应报数额之差的绝对值;
3.“统计违法差错比例”是指统计违法差错数额与应报数额比值的绝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