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 |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 |
设定依据 |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第10号令,二OO七年四月三十日公布)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 第二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 第四条 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机关。
第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承办机关。 必要时,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可以决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承办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 |
报考条件 |
一、初级报名条件 (一)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六年者。 二、中级报名条件 除具备初级第(一)条款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三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二)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三)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四)初中毕业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且从事统计(或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统计师(或相应职称)职务满二年者,或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统计(或经济)工作满十年并担任助理统计师(或相应职称)职务满二年者。现在国家机关工作或从国家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不要求担任助理统计师(或相应职称)职务。 三、高级报名条件 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各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 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二) 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三) 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四) 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
报考资料 |
新报考人员需携带一寸白底彩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学历复印件1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资格考试报名表》等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按“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到相应市州的统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续考人员只须携带一寸白底彩照1张、身份证和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按“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直接现场缴费。 |
报考方式 |
考生登录http://www.gz.stats.gov.cn贵州省统计局(或全国全国统计从业资格网http://www.guizhou.tjcyzg.org/staedu/portal/index.do?domain=guizhou),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界面,按要求选择所在地区报名。 |
收费标准 |
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字(2002)233号文件规定,初、中级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标准收取。 |
考试时间 |
考生可登陆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关注相关报考时间安排。 |
联系电话 |
网上报名选择报名点为“贵阳市”的报考人员,请到贵阳市统计培训中心(贵阳市紫林庵红华家电16楼,电话0851-86767476)进行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