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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提纲
bet365网站怎么样网站 http://cms.gov.cn/ | 更新时间:2013-12-06 | 来源:bet365网站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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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提纲

 

 1.什么是经济普查?

 答:经济普查(Economic Census)是国家为掌握国民经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效益等信息,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组织对工业、建筑业、第三产业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的一次性全面调查。

 2004年国务院决定原来的第三产业普查与工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进行合并,同时增加对建筑业普查,形成了我国三大国情国力普查的经济普查经济普查确定为每十年进行两次,分别于逢3和8的年份进行。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开展了2004年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2008年的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今年正在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2.开展经济普查有什么目的?

答:摸清我国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系统了解我国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以及各主要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等相关产业以及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过这次普查,可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统计信息支持。

3.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特点与亮点有哪些?

答:这次经济普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普查区绘图、单位核查、数据采集、传输、处理等普查业务全流程的自动化、电子化。除军队、武警系统的普查对象以及保密单位以外,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由普查员使用电子终端设备(PDA)进行单位GPS定位、证照核查和拍照、填报普查资料,并通过联网直报和PDA直接传输的方式报送普查数据。通过技术手段的革新与完善,进一步提高依法普查的水平和数据质量,是这次普查的主要特点与亮点。

4.第三次经济普查的原则有哪些?

答:根据国务院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第三次经济普查方案》规定,普查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突出重点。以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底数为主,辅之以其他必要的内容。

第二、优化方式。科学设计普查业务流程,普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以提高普查效能,减轻基层负担。

第三、统一组织。在普查机构的集中领导下,统一设计方案、统一布置培训、统一实施调查、统一处理数据、统一发布数据。

第四、创新手段。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全面采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和电子地图,实现普查数据的采集、报送、处理等手段的自动化、电子化,提高普查的信息化水平。

5.第三次经济普查范围和对象包括哪些?

答:根据国务院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第三次经济普查方案》规定,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包括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根据《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国统字〔2012108号),具体包括:

第二产业包括:

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

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第三产业包括:

农、林、牧、渔服务业

开采辅助活动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第三次经济普查是否对第一产业的单位进行普查登记?

答:根据国务院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第三次经济普查方案》规定,为保证基本单位的不重不漏,结合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同时对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普查登记。

7.第三次经济普查指标以什么时点或时期为准?

答:根据国务院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第三次经济普查方案》规定: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1231日,即时点指标以2013年12月31日的状态为准;

 普查时期为201311-1231日,即时期指标以2013年全年数据为准;

 普查登记和数据采集工作从201411日至331日。

8.如何确定普查对象是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答:作为普查对象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确定和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办法》(国统字〔201196号)和普查规定的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规定进行界定。

9.什么是法人单位?

答: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三)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10.什么是产业活动单位?

答: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二)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三)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11.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有什么关系?

答:法人单位是产业活动单位的组成。

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织部分,是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分厂、分部、分公司等),受法人单位的管理、控制和核算。

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单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这些产业活动单位接受法人单位的管理和控制。

12.什么是个体经营户?

答:个体经营户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个体经营户包括: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二)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另外,现实经济生活中,还存在一些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的无证经营的个体经营户,这部分个体经营户在第三次经济普查中仍然属于普查登记的对象。

13.第三次经济普查采用什么样的调查方法?

答:第三次经济普查采普查员入户全面登记、联网直报与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采集相结合、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全面登记

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由其主要经营地普查机构负责进行全面登记,但建筑业法人单位由其注册地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登记。多法人联合体不能作为一个普查单位,应分别对每个法人单位进行登记。

(2)联网直报与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采集相结合

对所有普查对象(除军队、武警系统和保密单位)由普查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进行定位、底册信息核查和相关证照拍照。联网直报单位普查表由普查机构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布置给普查单位填报,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表由普查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采集数据。

军队、武警系统的普查登记及数据采集方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经济普查机构确定;保密单位的普查登记及数据采集方式由各地普查机构与相关部门协商确定。

(3)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

为取得个体经营户的经营数据,普查后抽取一定比例的个体经营户由国家调查队进行配套抽样调查。

14. 联网直报单位包括哪些?

答:联网直报单位包括: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我省还包括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2000万元的工业企业)。

 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

 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法人单位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业法人单位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

15. 联网直报单位有哪些普查内容和普查表?

答: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组织结构情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能源和水消费情况、科技情况和信息化情况等。分设7类普查表,并根据行业不同,分为不同的普查表,共计30种表。

16.非联网直报单位有哪些普查内容和普查表?

答:非联网直报单位分为非联网直报法人单位和非联网直报产业活动单位,普查内容和普查表分别是:

(1)法人单位的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实收资本、资产总计、企业营业收入或非企业支出(费用)、税金、煤炭消费量(限工业法人单位)等。设1张普查表。

(2)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经营性收入或非经营性支出(费用)等。设1张普查表。

17.个体经营户有哪些普查内容和普查表?

答:第三次经济普查对个体经营户的普查内容和普查表分为全面登记和抽样调查两类:

(1)普查内容包括个体经营户基本属性和从业人员,设2张普查表。

(2)抽样调查内容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支出、付给雇员的报酬、缴纳的税费等,设1张抽样调查表。

18.第三次经济普查包括哪些工作流程?

答: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共包括10个阶段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

 普查区划分与绘图(20139月-11月)

 确定单位底册(2013年9月-12月上旬

 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内容加载(2013年11月-12月)

 普查告知(201312月)

 普查登记(20141月-3月)

 数据审核、检查和验收(20141月-4月)

 数据汇总(20144月-6月)

 事后质量抽查和数据评估(20145月-6月)

 主要数据发布(20146月-8月)

 普查成果的开发与应用(20147月-20157月)

19、 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在时间上是怎么安排的?

答: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时点是201312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2012年作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筹备阶段,主要是研究全国经济普查的总体方案和开展专项试点;

2013年为普查的准备阶段,主要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组建国家及地方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进行普查综合试点,部署并落实普查方案,选调普查人员并进行培训,做好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014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

2015年为普查资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课题研究阶段。

20.如何开展普查登记工作?

答:普查登记工作包括三个环节:即入户登记、留档备查、数据传输。

(1)入户登记。普查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对所有普查对象(不含军队、武警系统和保密单位)进行入户登记,确定坐标(即GPS定位),核实普查对象基本信息、拍摄相关证照。联网直报单位按规定登录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普查表,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由普查员继续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采集普查表数据。

(2)留档备查。非联网直报单位按照普查告知书要求事先填写的相关基础数据,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后,普查员用PDA拍照留存。

(3)数据传输。联网直报单位通过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将普查表数据直接传输到指定服务器;手持电子终端设备数据利用无线网络,或在乡级普查机构通过统计内网报送到指定服务器。

21.普查登记前,普查对象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所有普查对象有联网直报单位和非联网直报单位、个体经营户,在普查登记前,接收普查机构下发的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告知书,并按告知书上的要求,在普查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包括准备相关证照(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登记证、资质证等)、统计台账、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并按照告知书要求整理相关数据供登记使用。

22.经济普查中对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有哪些纪律要求?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不得有下列违法违纪行为:

(1)不得干涉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

(2)不得自行修改经济普查资料;

(3)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普查数据。

23.经济普查中对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有哪些纪律要求?

答: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工作。不得有下列违法违纪行为:

(1)不得篡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

(2)不得擅自发布经济普查数据;

(3)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经济普查取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位和个人身份的资料,或者将其用于经济普查以外的目的。

24.经济普查中对经济普查对象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要求,经济普查对象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

25.经济普查对象拒绝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的违法行为,应当怎样追究法律责任?

答:《统计法》第四十一条对经济普查对象拒绝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的违法行为,针对不同的普查对象,规定了不同的法律责任:

(1)对普查对象是国家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2)对普查对象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3)对普查对象是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6.对于普查对象关心的普查资料泄露或有关部门依据普查资料进行处罚,有些什么规定?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济普查中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为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对其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怎样提供统计资料? 

答:《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28、《统计法》对统计保密事项是如何规定的? 

答:《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29、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怎样依法履行职责?

答:《统计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统计法》规定的行为。

30、《统计法》对统计人员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统计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并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31、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可以行使哪些权利?

答:《统计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可以行使的权利包括:

(1)有权就与统计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人员,以核实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有权要求有关人员实事求是地填报统计调查表并提供有关情况;

(3)当统计调查对象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时,统计人员有权要求其改正。 

32、统计人员在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答:《统计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作证件,向统计调查对象表明身份。未出示的,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调查。

33、对统计调查对象拒绝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的违法行为,应当怎样追究法律责任?

答:《统计法》第四十一条对统计调查对象拒绝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的违法行为,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规定了不同的法律责任:

(1)对国家机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2)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3)对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口号广告词

 

1. 经济普查  以实为本

2. 经济普查  利国利民

3. 经济普查连着您我他

4. 搞好经济普查  促进经济发展

5. 经济普查求真实  把脉国情谋发展

6. 搞准普查促经济  搞好普查为人民

7. 搞好普查为大家  发展经济为人民

8. 经济普查摸家底  科学规划有依据

9. 摸清家底惠百业  普查经济靠大家

   10.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11.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全力搞好经济普查

   12.如实申报普查资料  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13.经济普查知根知底  科学发展有理有据

   14.经济普查  了解昨天  把握今天  规划明天

   15.经济普查  盘点过去  把握现在  指点未来

   16.弄虚作假是违法  我们都来反对它

   17.坚决依法查处经济普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18.认真搞好全国经济普查

      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19.如实申报经济普查资料

      真实反映经济发展全貌

   20.您为经济普查提供真实资料

      我们履行为您保密义务

   21.经济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需要您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22.认真贯彻《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坚持依法开展经济普查

   23.您为国家提供可靠普查资料

      国家为您制定科学发展规划

   24.经济普查  求真  求实  求准确

      把脉经济  利国  利民  利未来

   25.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  密切配合  通力协作

      认真搞好全国经济普查

   26.真实了解昨天  准确把握今天  科学规划未来

      认真搞好全国经济普查

   27.全国统一领导  部门分工协作  地方分级负责

      各方共同参与  认真搞好全国经济普查

   28.搞准我市经济普查数据  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

   29.加大对经济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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